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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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献资料借阅逾期处理办法

发布日期:2024-03-27    作者:图书馆     来源: 图书馆     点击:

一、凡不在本馆规定的借期内归还文献者,逾期按日进行罚款:外借图书每超一日每册罚款0.5元。

二、读者应在寒、暑假之前归还图书,未及时归还引起的超期,在寒暑假时间段内按每日每册0.1元处罚。

三、除急病外,凡实习、军训、出差、出国需事先向图书馆声明,并在之前还清所借图书,如不能按时归还,可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(注明时间、地点并附人员名单),可免予罚款。因病延误还书,可凭医院休假证明免予罚款。

四、长期外出人员一律还清图书,如未经允许私自带走图书,过期一律按规定罚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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